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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二届书法小品展览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056     更新时间:2026-07-18    截止日期:2026-09-10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当前重庆书法小品的艺术成就,进一步推动我市书法事业健康发展。坚持深化传统、激励创新发展,承续中华文脉,努力推出精品,推出人才。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11月举办重庆市第二届书法小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重庆市文艺家活动中心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重庆市潼南区书法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及地点
  2026年11月,在重庆市文联美术馆首展。12月,在潼南区巡展。
  三、组织机构
  1.展览组委会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和主、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规定组成专家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四、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本次展览书写内容以歌咏潼南区的诗词为主(参考内容附后),展现潼南区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提倡围绕歌咏潼南区的自撰诗词、楹联、文、赋等,思想内容健康、紧跟时代要求,传播正能量。书写内容为AI创作的作品,落款需明确注明,未注明者一经查出,取消获奖、入展资格。
  2.征稿对象:年满18周岁具有重庆市户籍或在渝工作3年以上的作者均可自由投稿参加,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3.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书体不限,所有作品请附释文,作品规格不超过2平方尺。不提倡拼贴、染色、做旧,不收篆刻、刻字作品。对不符合尺寸要求,装、托裱作品不予评选。
  4.费用:本次展览免收作品评审费。
  5.信息填写: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码。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请务必在信封明显位置注明书体,组委会将据此分类登记。
  (3)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重庆市第二届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无投稿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或年满3年在渝工作证明)的投稿作品,不予评审。
  6.书写材料: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五、评审
  1.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抽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参展作品约180件(其中含获奖作品20件),另将评出入选作品(作品集只列名单)100件左右。
  2.本次展览设立获奖作者20名(艺、文俱佳者优先),每名奖金2000元(税后),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六、作者待遇
  1.向获奖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证书。
  2.编印《重庆市第二届书法小品展作品集》,赠送获奖、入展、入选作者每人一册。
  3.非重庆市书协会员的作者获奖一次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入选作者可作为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的参考条件(入选四次即可入会,亦可入展一次加入选二次)。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6年9月1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八、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重庆市潼南区巴渝大道346号(至臻堂书画工作室)
  (信封上请注明“重庆市第二届书法小品展”字样)。
  邮编:402660
  收稿人:敦彦芳、陈依依
  电话:
  九、其它事项
  1.严查作弊行为,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取消获奖、入展资格。
  2.抽取部分作者进行现场测试,对不合格的作者取消相应资格。
  3.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作品及著作权的处理权归承办方。来稿必须符合本次展览征稿启事要求。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的权利。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5.本次展览活动解释权归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2026年7月17日
  附件(可长按二维码下载):
  附件1:潼南古诗文
  附件2:潼南现代诗词名言
  附件3:重庆市第二届书法小品展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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