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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全国旅居云南艺术家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045     更新时间:2026-04-17    截止日期:2026-07-30
  为积极响应《“旅居云南”发展专项规划(2025—2030年)》及《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文件精神,推动旅居与文化体验融合,深化“艺术+旅居”,让旅居者深度感受云南独特的文化魅力,促进艺术资源在云南的聚集与流动,云南美术馆拟举办“首届全国旅居云南艺术家美术作品展”。展览旨在通过集中呈现全国旅居云南艺术家对“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的艺术诠释,展现新时代背景下云南发展新局面,推动“旅居云南”由生活方式转化为文化价值与艺术成果,进一步提升云南文化影响力与艺术吸引力。
  一、展览名称:首届全国旅居云南艺术家美术作品展
  二、主办单位:云南美术馆
  承办单位:云南画院
  三、展览时间:2026年
  四、展览地点:云南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共展出作品约150件
  六、作品征集方式:特邀70件作品,社会征集80件作品,面向旅居云南的省外画家征稿。
  七、参展要求
  (一)作品内容:投稿作品种类为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数字绘画不可投稿。作品题材不限,内容须与云南生活相关,要求传播正能量,富有时代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水准,且须为此前未在云南美术馆展出过的作品。
  (二)作品尺寸:绘画作品装裱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且最宽不超过200cm。请勿虚报尺寸。云南美术馆在收到初评入选的原作后,将对原作尺寸进行复核,对于尺寸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其参加复评的资格,退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作者承担。
  (三)本次展览仅面向云南省内旅居人员征稿,投稿作者须满足如下全部要求。
  1.户籍所在地为云南省以外的省份,且公民身份号码前三位不得为530;
  2.自2023年1月1日起,有过以旅游休闲、度假康养、移动办公以及户外运动等为目,在云南连续居住14天(含)以上的云南省外游客;
  3.在云南高校在读的省外学生不在此次征稿人员的范畴内。
  (四)投稿时,须附上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本人旅居云南的证明材料(以下材料二选一):
  (1)本人名下的云南省内的房屋租赁协议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如房屋由直系亲属租赁或购买,则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2)本人云南省内酒店、民宿的入住记录。
  (五)投稿作者所提供的本人旅居云南的证明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及参展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由云南美术馆主办的任何展览。
  (六)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违反以上规定所造成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同时,云南美术馆将在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九、评选
  (一)初评:投稿作者向云南美术馆提交作品电子图片进行报名投稿,每位投稿作者最多投3件作品。投稿电子图片一律使用jpg格式,大小不得小于3M,不得大于10M,电子图片文件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联系电话、尺寸(高cm×宽cm)、画种”。投稿时直接将电子图片及相关证明文件按要求命名后作为附件添加至邮件中即可,请勿将图片及相关证明文件放入word文档或文件夹中发送。请注意,电子图片格式不符或文件过大、过小导致图片无法加载、模糊不清等原因将会影响评选结果。每件作品限报一张完整照片,不得多报作品局部照片,且仅限投一次,同一作者重复投多封邮件、信息不全、未按要求命名图片、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无效等均视为无效稿件。请仔细阅读投稿指南,并于2026年7月30日23:59前将邮件按要求发送至云南美术馆展览部邮箱ynmsgzl@163.com,逾期不再受理。投稿邮件主题须写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初评入选通知将在云南美术馆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二)复评:初评入选作者按要求提交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寄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风险由作者承担)。所有复评入选作品由云南美术馆负责装裱、装框。鼓励自行装裱、装框,中国画请勿以卷轴形式装裱,其余画种装裱、装框形式不限。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cm×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作品复评结果将在云南美术馆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十、相关事项
  (一)参展作品由云南美术馆编入展览画册。
  (二)云南美术馆向参展作者颁发展览画册及由云南美术馆、云南画院盖章的参展证书。
  (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参展作品退件邮费由云南美术馆支付。
  (四)复评落选作品退件所产生的邮费由作者自行承担。
  (五)作品在邮寄途中可能发生的破损、遗失、时间延误等相关风险需由作者自行承担。
  十一、云南美术馆对参展作品有权进行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三、本征稿通知解释权归云南美术馆所有。
  十四、联系电话:云南美术馆展览部0871-63168811。
  云南美术馆云南画院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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