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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有象·为家乡写首歌”村歌创作征集启幕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045     更新时间:2026-06-09    截止日期:2026-08-08
  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打造“文明有象和美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特色品牌,省委文明办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文联等单位开展“文明有象·为家乡写首歌”2026年福建省村歌创作征集推广活动。
  一、活动主题
  文明有象·为家乡写首歌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文联
  (二)承办单位
  福建日报社、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建省音乐家协会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主要以我省的全国文明村镇(含提名)、国家级传统村镇等为对象,创作征集推广体现福建乡村特色、彰显文明乡风的村歌,通过媒体刊播、基层传唱等,推动文艺赋能乡村,为全省文明乡风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一)创作征集与评审阶段(2026年6月至8月)
  省内外音乐工作者、爱好者开展文艺采风、村歌创作,征集时间2026年6月8日至8月8日。主办单位综合网络评选、专家评审等维度,对歌曲内容、质量进行把关、评审,择优评选出60首村歌优秀作品,并颁发证书。
  (二)推广运用阶段(2026年8月至10月)
  省委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旅厅、省文联、省音协等单位,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等农村文化阵地传唱、“四季村晚”“四季村歌”“周末戏相逢”等文化惠民系列活动展演,积极开展村歌教唱培训工作,与当地群众演唱队伍开展“结对帮扶”。福建日报社、省广播影视集团开设村歌专栏,刊播村歌优秀作品,同步配发村歌故事。征集的所有作品向全网多家音乐平台推广。
  (三)常态传唱阶段(长期坚持)
  充分运用各地文明实践阵地大屏、乡村大喇叭等常态播放,当地农村学校人人学唱,农村广场舞经常性使用,村级春晚、丰收节、村民大会等重大集会歌唱。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题材
  作品须紧扣村镇历史文化、风貌特色等开展创作,题材可融入村镇山水景致、人文典故、淳朴乡风、乡村振兴发展风貌等本土特色元素。
  (二)作品时长
  不少于2分30秒,不超过5分钟。
  (三)创作规范
  1.作品主题积极健康、内容原创合规,严格遵循歌曲创作乐理规范、结构要求与词曲结合准则,无抄袭、拼接、套用他人作品等行为,符合原创作品创作的相关规定。
  2.申报歌曲需提供资料如下:完整的歌词、曲谱、音频,歌曲创作简介,词曲作者及演唱者简介。已制作完成歌曲MV的可以提供MV视频(视频须是横屏画面作品,mp4格式,500M以下,视频中不得有商业广告成分)。
  3.严禁提交纯AI作品一键生成的成品作品。
  (四)作品加分项
  1.采用真人实景演唱。
  2.使用真实乐器录制编曲。
  3.融入山歌、方言、传统民乐等本土民间音乐特色。
  (五)其他要求
  1.申报作品应是2025年以来创作的作品。
  2.一个ID号限报3首作品。
  五、投稿方式
  本次活动依托微信小程序“爱歌曲音乐”赛事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设全民创作投稿专区,同时分设人工创作、AI辅助创作组别。提交作品时,须勾选确认并上传投稿承诺书、作品授权书。
  网上投稿联系人及电话:宋群,0591—87896280。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价值引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确保内容积极向上,符合主流价值观,彰显新时代福建乡村的精神风貌。
  (二)坚持面向基层:鼓励农民群众、乡村文艺工作者参与创作、参赛。创作要深入采风,严禁完全以AI代写,真正把活动办成群众身边的文化盛宴。
  (三)做好宣传联动:各单位依托自身渠道,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线上线下同步推广,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注重成果转化:将活动与文明村镇创建、文明乡风建设、乡村文化振兴结合起来,推动活动成果常态长效。
  来源:文明福建
  https://mp.weixin.qq.com/s/OIJQrfqZwI2zempn3Sbx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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