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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广东广捷律师事务所标识(Logo)设计征集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92     更新时间:2015-03-18    截止日期:2015-04-18

关于广东广捷律师事务所标识(Logo)设计征集公告 

广东广捷律师事务所(英文名: Victory law firm).于2015年1月依法经广东省司法厅予以名称核准。为优化广捷律事务所建设,建立良好形象,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广东广捷律师事务所”标识(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时间

自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4月18日。

二、征集范围

从事形象、品牌发展或有标识设计经验的专业机构、公司、广大设计爱好人士。

 

三、设计要求

1、具有法律服务行业的显著属性和特征。

2、标识造型要求美观简洁,寓意贴切,和谐新颖,具备现代感,体现国际化,能适用于多种宣传载体上使用。

四、投稿须知

1、设计作品包括标识主体图案及标识效果图(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有对标识主体图案寓意的简要文字说明。

2、电子稿(JPG或TIF格式)或纸质(A4格式)投稿均可(请附上创作说明)。

3、应征作品如有相同设计者,以来稿时间先后确定。

4、所有参选作品无论使用与否,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请设计者附上个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1、征集时间截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广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将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评定。根据来稿作品的情况选用一幅并以邮件以及电话方式通知。

2、本律师事务所有权对被选用的标识及文字进行优化,届时获奖者需向本所提交可供编辑的电子文档资料。

3、评定并优化后,本所将通过微信等媒体进行公布获奖者姓名以及作品。

4、经本所正式采用的作品,本所将给予人民币3000元奖励(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缴纳税金)。

六、法律保护

1、作品一经选用,全部知识产权归本所所有。并与作者签订《转让合同》。

2、所有参选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若本所采用后,该标识因侵犯他人权利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设计者承担。

七、其他说明

1、凡在征集截止日后30日内未接到获奖通知者,则作品可自行处理。

2、因邮寄或其他非本所原因造成参选作品延误、损失或损毁,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遇特殊原因,本所及合伙人有权调整征集活动的日程安排。

4、投稿人投稿即表示同意上述事项。

5、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广捷律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所有。

八、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南国东路388号美的广场505号写字楼。收件人:广东广捷律师事务所 行政部 潘小姐13823456166. 邮编528300.

E-mail: Guangjielawfirm@163.com  


 

集思广益,期待您的捷思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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