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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关于面向师生校友征集校园道路建筑景观名称的公告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045     更新时间:2026-01-22    截止日期:2026-03-20
  校园道路、建筑及景观的命名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丰富校园人文内涵,充分发挥环境育人功能,学校决定在建校20周年之际,对校园部分道路、建筑与景观进行公开征集命名活动。本次命名征集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和海内外校友,对最终被采纳的命名方案予以一定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命名原则
  规范性原则:命名名称须精炼、贴切,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符合有关命名规定,无知识产权等权属争端,避免出现重名、谐音和歧义等,不使用生僻字。
  传承性原则:命名应体现学校文脉传承,紧扣校训和锦江精神,体现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彰显人文底蕴和教育价值,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
  文化性原则:命名应格调高雅,内涵丰富,具有学校特色和独创性,融合东坡文化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时代特色,涵养优良教风和学风,营造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
  实用性原则:命名名称应便于记忆和使用,具有明确的指示性和方位感。
  稳定性原则:命名名称应具有长期使用的价值,避免因学校发展而频繁更改。
  道路分级原则:将校园道路分为主干道、普通道路两个层级,均命名为“路”。
  二、命名规则
  (一)建筑一般命名为“XX楼”,原则上不以单位名称、部门名称、学科或专业名称命名。
  (二)道路一般命名为“XX路”,在命名时应当参考周围的标志性建筑、重要景观等,便于识别和定位。同一方向的道路不论线路长短,原则上应使用同一名字,不宜切割分段命名,如果路线过长可使用方位词分段(例如XX北路、XX南路)。
  (三)广场一般命名为“XX广场”,学生公寓围合一般命名为“XX园”/“XX苑”。命名时应参考周边的主要建筑或标志性花树、景观名称。
  (四)秉承邻近统一和命名群原则,对同类、同一个相对集中区域的建筑,尽量围绕同一个核心字或核心词来命名。
  (五)命名原则上不使用人名名称方式。
  三、命名区域
  (一)道路(红色标识1-13):简约大气适当考虑校名元素
  南北主干4条
  东西主干3条
  其他道路6条
  (二)教学楼群(紫色标识14-18):典雅厚重适当考虑校训元素
  教学区5个
  (三)一站式学生社区(青色标识19-26):温馨雅致适当考虑花树元素
  围合8个
  (四)生活区域(橙色标识27-33):文艺走心适当考虑锦江精神元素
  食堂2个
  广场2个
  景观3个
  (详见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部分道路建筑景观命名标识图)
  四、参与方式
  请对照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道路建筑景观命名标识图,分类按编号进行命名。
  命名方案可对标示图中全部或部分需命名地点进行命名并注明命名理由。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部分道路建筑景观命名标识图
  请扫码或识别下方二维码
  填写命名活动征集
  参与命名征集活动
  命名活动征集
  扫码或识别下方二维码可下载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部分
  道路建筑景观命名标识图】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部分
  道路建筑景观命名标识图原图下载
  若最终入选的命名方案中某一命名对象的采用名称出现多人提交的命名相同情况,以系统记载的最早提交命名者为获奖者。
  命名一经采用,有关知识产权、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五、征集时间
  2026年1月8日——2026年3月20日。
  六、活动奖励
  欢迎大家集思广益、踊跃参与命名征集活动。本次命名征集活动,每个(条)道路、建筑和景观的命名设入选作品3个,命名方案被采用者,将奖励500元/个,并同时发放纪念证书,以资鼓励。
  七、其他事项
  学校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小组,组织此次征集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对提交的命名方案进行评审并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入选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公布。
  联系人:何跃电话:028-37600259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2026年1月8日

https://mp.weixin.qq.com/s/irKkr20cnoj047twuho3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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