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主城区部分河道更名意见的
公告
为适应邳州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新时期全市地名文化繁荣发展,现对我市城区范围内部分河道名称进行更名。
一、河流命更名原则
标准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XX河”、是由专名“XX”和通名“河”组成。
1.对通名的命名原则
河:指陆地表面成线形的自动流动的水体。一般流程超过12000米以上,河口宽在20米以上的河道;
湖:地表面比较宽阔的洼地积水而成的水体,湖的形状一般非狭长。
渠:在河、湖或水库周围开挖的排灌水道,兼有排涝、灌溉和生态景观功能。
大沟:作为终级排水沟,兼有排涝、生态景观功能。
2.对专名的命更名要求
(1)使用表达文明、健康且含义明确的汉语词语和汉语拼音,避免使用生僻字作为地名专名。
(2)不得采用宣扬封建意识、迷信思想或崇洋媚外,违背社会公德、庸俗、低级趣味以及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
(3)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专名或部分专名。
(4)所命名的河流名称与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一般不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确需使用时,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件。如使用“邳州”等词语为专名的,须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命名。
(5)一般不以企业事业单位名称(品牌名称)作地名专名或部分专名。
二、主城区内需更名河道概况
1、红旗干渠:自纲河,至中运河东堤,流程长13.1千米,河口宽15米,有灌溉、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2、大架沟:自官湖河,流入润城河,流程长4.5千米,河口宽10米,有排涝、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3、白果大沟:自陈楼,流入官湖河,流程长3.67千米,河口宽10米,有排涝、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4、平墩大沟:自官湖河,流入陈楼省城村,流程长6千米,河口宽20米,有排涝、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5、前沈大沟:自官湖河,流入陈楼省城村,流程长6.5千米,河口宽15米,有排涝、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6、五杨大沟:自官湖河,流入六保河,流程长2.3千米,河口宽15米,有排涝、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7、润城河:自授贤橡胶坝,流入六保河,流程长14.2千米,河口宽30-50米,具有排涝、灌溉、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8、二斗渠:自东湖,流入建秋河,流程长4.53千米,河口宽15米,有排涝、灌溉、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9、四支渠:自陇海大道,流入老沂河,流程长6.21千米,河口宽20米,有排涝、灌溉、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10、珠江大沟:自建设路,至运河大堤,流程长2.68千米,河口宽10米,有排涝、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11、李口大沟:北起邳新路,至运河大堤,流程长2.16千米,河口宽15米,有排涝、生态景观功能,需更名。
以上名称是河道的现用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更名意见。
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邳州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提出。
征集意见截止时间:2014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0516—86620808。
邳州市地名委员会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