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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全省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征集、展播、推优活动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054     更新时间:2026-05-01    截止日期:2026-06-30
  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全省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征集、展播、推优活动的通知》,欢迎各市(地)委政法委、文联,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有关责任单位,省直政法各单位,有关新闻单位及媒体制作机构积极组织报送。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地)委政法委、文联,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有关责任单位,省直政法各单位,有关新闻单位及媒体制作机构: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九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省委政法委和省文联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全省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作品征集、展播、推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要求,服务省委中心工作,围绕平安黑龙江建设、法治黑龙江建设各项部署,以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MV)形式,进一步传播宪法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用创意讲好法治故事,展示我省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貌,弘扬时代精神,讴歌时代风尚,展现壮美龙江画卷。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平安中国·红色龙江”为主题,聚焦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运用画面语言和微电影结构特性,完整讲述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展现法治文化,展示新时代龙江法治风貌。
  三、主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省委政法委、省文联联合主办。成立“平安中国·红色龙江”作品征集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政法委,负责组委会日常工作。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报送作品开展评审工作。
  请各市(地)委政法委、文联、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有关责任单位、省直政法各单位、有关新闻单位及媒体制作机构指定具体责任部门,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发动、组织、汇总、审核、初评、报送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一)作品要求
  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包括: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MV),共3类,须为2023年1月1日之后制作完成,主题鲜明、导向正确。每部作品只能由一家单位推荐报送,重复报送无效;已参加过往届“三微”征集展播推优活动的作品不得再次报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同意授权主办方使用。
  1.微电影类作品:具有完整故事情节的视频(“类”电影)短片,时长10至30分钟,分辨率1920×1080像素,MP4视频格式。
  2.微视频类作品:纪实类网络视频短片(含在新媒体平台播出的短视频)。
  3.微动漫类作品:以动画形式或MV形式创作的视频短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1920×1080像素,MP4视频格式。
  (二)报送要求
  1.各市(地)委政法委、省直政法各单位分别至少报送微电影5部、微视频5部、微动漫3部(MV作品3部),报送作品数量不设上限。平安黑龙江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有关责任单位、各级文联及有关新闻单位、媒体制作机构视情推荐报送,不设上限。
  2.基层单位推荐的作品按属地原则报送,各市(地)委政法委负责本地、省直政法各单位负责本级及直属单位(包括农垦、林区、铁路政法单位等)作品的征集、汇总、审核、初评、报送工作。
  3.完整填写《“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版权承诺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承诺书》)、《“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
  4.报送作品、《登记表》和《汇总表》(电子版)以优盘为储存介质,连同《承诺书》《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一份)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报送黑龙江省电影电视家协会(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邮编:150040)。
  省委政法委联系人:王欢欢,联系电话:0451-58006070;
  省文联联系人:吕乐,联系电话:0451-83334577。
  5.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30日,逾期未报视为自动弃权。
  五、评选推优
  (一)登记。省委政法委宣教处、省电影电视家协会负责对征集到的作品按照类别进行梳理登记。
  (二)初评。将作品上传网盘,邀请评委会评委严格审看,评出拟入围作品。
  (三)评选。评委会组织评委对入围作品进行集体评审,产生各类别拟推优作品名单。
  (四)送审。拟推优作品由省委政法委、省文联分别审定。
  (五)公示。拟推优作品名单将在省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黑龙江文艺网公示,公示期5天。
  (六)展播。推优作品将在省委政法委、省文联官方新媒体平台进行展播。
  (七)颁发证书。主办单位将为优秀作品作者(创作单位)颁发证书。
  (八)推荐。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等全国性评奖活动。
  六、有关事项
  (一)要精心组织、深入发动,广泛征集作品,保障措施得力,确保作品的数量和质量。
  (二)要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确保作品内容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讴歌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三)要确保报送作品无版权争议和纠纷,严格保护作品知识产权和作者应有权益。
  (四)确定工作联络员后,请填写《联络员登记表》(见附件4),并于6月30日(星期二)前发送至省委政法委宣传教育处工作邮箱2224269688 @qq.com。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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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版权承诺书
  2.“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登记表
  3.“平安中国·红色龙江”征集作品汇总表
  4.联络员登记表

供稿:省电影电视家协会

https://mp.weixin.qq.com/s/m5vgHoPLnYsjUJUA7qPN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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