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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Logo及宣传语征集公告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70     更新时间:2022-07-20    截止日期:2022-08-01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1日止
  二、征集内容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Logo。巴东县文明城市的记忆符号,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广泛应用于各类公益宣传。
  1.创作要求:以文明巴东为题材,寓含“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作品要充分体现地域特色,富有创意、寓意深刻、贴近生活、通俗易懂。标识适用各类广告媒介,易为社会接受和传播,具有震撼力和感染力。
  2.投稿要求:图片像素为2480×508,300dpi分辨率的jpg、png等可预览格式投稿(选中方案须提供相应的PSD、EPS、CDR、AI等可操作工程文件格式),并注明各部分颜色。同时必须附以设计理念说明或内涵注释(500字以内)。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语。巴东县文明城市创建的主宣传语,广泛应用于各类公益宣传、社会宣传。
  1.创作要求:体现地域特色,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易被受众理解和记忆并产生共鸣,每条14字以内。
  2.投稿要求:报名时需提交Word文件,附带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
  三、投稿方式
  1.投稿邮箱:2693099132@qq.com,邮件请注明:创文征集+姓名+联系电话。
  2.投稿作品须在征集时间内提交至指定渠道,其他渠道投稿暂不受理。
  四、评选方法及奖项设置
  在收到各应征设计方案后,巴东县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8月2日至8月4日评选出最终设计,作品一经采用,即兑现奖励。奖励如下: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Logo:奖金3000元。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语:奖金2000元。
  要求:每名参赛者提交的作品数不超过2个。不得在作品稿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出投稿人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识、标记。
  五、注意事项
  1.获奖作品及最终方案的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巴东县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获奖个人或团体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
  2.本次征集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投稿人须保留图片和文字原稿,以备查证。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3.设计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杜绝抄袭,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作者需承担全部责任并取消参评资格。
  4.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有条款,本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巴东县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巴东县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https://mp.weixin.qq.com/s/I7Ja7k1-phMayqBApZYS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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