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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活动 2024年西乌珠穆沁旗文创产品大赛活动通知
  • 编辑人:zhengjimt
  • 主办方:征集官方
  • 截止时间:2024-04-30
  • 分类:文创产品
活动赏金:

6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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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详情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大力宣传西乌珠穆沁旗(以下简称西乌旗)的历史人文旅游资源,深入挖掘有特色和艺术韵味的文创产品,着力推动西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进西乌旗文创产品落地生产,现决定举办“相约西乌旗草原99号公路·我把草原带回家”2024年西乌珠穆沁旗文创产品大赛。
    一、活动名称:
    相约西乌旗草原99号公路·我把草原带回家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西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承办单位:锡林郭勒盟风锐网络信息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西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西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协会
    三、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4月30日
    样品接收时间:2024年3月20日-5月5日
    初赛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3日
    复赛时间:2024年5月14日-5月15日
    决赛时间:2024年5月19日
    四、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从事文化和旅游文创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五、作品要求
    (一)主题鲜明。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实用性。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围绕西乌旗文化旅游资源进行设计,以作品展示文化特色。西乌旗文化旅游资源可参考微信公众号:多彩西乌珠穆沁、抖音号:多彩西乌。
    (二)适合商业开发。参赛作品须贴近市场、贴近生活、生态环保,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开发利用和推广销售,能规模化生产。
    (三)方便携带。参赛作品为实物或概念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国潮手办、学习办公、旅游纪念品、工艺美术(非遗手工)、食品类、时尚服饰、家居用品、生活用品等。体积不大于40cm×40cm×40cm。
    特别说明:食品类作品不接受生鲜类、农副特产类产品,在农副特产基础上赋予文化内涵进行改良创新的产品可参赛;服饰类作品必须有包装。
    六、参赛方式
    (一)报名
    1、规范填写电子版报名表,附作品照片(没有实物照片可先提交设计图),以压缩包形式于2024年4月30日18:00之前发送至发送至邮箱:xwzmqqwc@163.com,名称标注为“2024年西乌珠穆沁旗文创产品大赛参赛作品: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不按要求提交的设计图或照片视为无效作品。
    2、参赛者若提交实物样品,于2024年5月5日18:00之前寄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风华鑫业旅游文化公司,收件人:乌日罕,电话:18847912046。样品邮寄外包装要坚固,便于搬运,并标注参赛字样。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原因影响参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规格要求
    设计图和照片应多维度体现作品全貌,要包含整体效果图、关键细节图、结构示意图、外观尺寸图及三视图等。提交的设计图和照片,文件统一为JPEG格式,图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单个文件不超过20M。单件参赛作品图片数量不超过5张,系列作品图片数量不超过8张。
    (三)其他要求
    1.参赛者须保证参赛作品无法律纠纷,如参赛者有使用、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或涉及著作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法律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主办单位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也将原额追回。
    2.所有参赛作品须永久授权主办方享有除作者署名权以外的全部宣传、展览、汇编等知识产权。
    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对后续开发利用、商业运用不享有权益。
    4.已获得过同级别(或以上级别)赛事奖项的作品不得参赛。
    七、评比方式
    1、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初赛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专家组由全国、自治区、盟、旗行业领域专业人员组成。
    2、初赛评选方式为网络评选和线下专家评审结合,网络投票评选占比分20%,专家评审占比分80%。按总得分情况,参赛作品前80%进入复赛。
    3、复赛由评审团(专家组、组委会)综合打分,评选20名作品进入决赛。
    4、决赛邀请专家评审,选手现场解说设计理念等(自备PPT,时间限制5分钟),评委现场打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5、现场评选结束后进行颁奖仪式。获奖名单及获奖作品将通过西乌旗文体旅游广电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进行公布和展示。
    6、本次大赛由公证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大赛中徇私舞弊、破坏比赛公平和公正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核准属实后,一律追责。
    评分标准
    创新性(20):作品设计立意高远、创意新颖;风格独特、造型美观;推陈出新、时尚性强;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现有流通商品的基础上做出本质的提升,为商品赋予更高的市场性和附加价值。
    文化艺术性(20分):主题突出,充分体现地域文化内涵,分析提炼本地文化符号,进行多元化艺术性创作,具有文化延展性;色彩应用大胆,不突兀,视觉呈现有个性、规律性。
    实用功能性(20):制作工艺精良,选材合理,绿色环保,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功能性,如生活用品、文化用品、工艺品等特性,包装合理,便于携带。
    技术性(10分):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
    市场性(30分):
    ①新设计产品:具有量产可行性和市场潜力,商品化成本可控,性价比高,目标市场明确,市场流通性强。
    ②现流通产品:与同类商品比较具有一定的销量,市场接受度高,性价比高,具有进一步改进,形成更大的市场份额的空间能力。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二等奖2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三等奖3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0元;
    优秀奖14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入围奖若干名,授予荣誉证书。
    注: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参与评选的作品,经大赛专家组评审后如无符合条件的,各奖项均可空缺。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参赛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材料、样品、照片等)一律不退。
    (二)所有参赛作品上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四)主办方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五)入围决赛(线下评选)的20名选手在决赛举办地的食宿费由主办方承担。
    活动咨询电话:18015389215(微信同号)

附件下载:

1.大赛报名表.docx

2.主要景区及标志性建筑.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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